拜師按《禮記·内則》規定,兒童十歲時出門拜師求學,不論是進私塾,還是在學府,都要行拜師禮。先秦時期,初次拜見老師是以“束脩”(即十條幹肉)作為禮物,并舉行相應的拜見禮節,以表達敬意。 後來,兒童求學的年齡大多提前到七八歲,拜師的見面禮已不再限于幹肉,但人們仍然把送給老師的酬勞稱為“束脩”。拜師的儀式也一直延續下來,隻不過根據兒童家庭的地位及經濟狀況不同,拜師儀式之繁簡有所差異而已。 在江浙一帶,拜師發蒙禮必選擇吉日舉行。是日要在中堂上擺列發蒙學童外婆家送的發菜、湯圓、豬肝、小鯉魚等十味,分盛十碗,叫“十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