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 “親愛的,我已經上飛機,準時起飛,到目的地聯系你。”
登上飛往西安的飛機後,梁某祥用手機發了一條短信,随即便删除了。因為這條短信并不是發給所謂“親愛的”,而是發給了他的“上線”。當時,坐在飛機上的他,體内藏着60多粒毒品膠囊。
4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記者 李宗華 攝
6月26日,國際禁毒日當天,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公開對梁某祥等4起運輸毒品案進行了集中宣判。
境外欠下賭債 為還欠款運毒
被告人梁某祥沉迷賭博。2017年12月,聽說緬甸小勐拉賭博場所很多,他隻身一人前往,在賭場内待了一個月,輸掉了随身攜帶的8萬元。後仍深陷賭博泥潭,欠下一筆賭債,被一名叫“兵哥”的男子,以抵銷欠款為由說服帶毒回國。
2018年11月4日,梁某祥在小勐拉一酒店吞食60多枚黃色膠囊,并從肛門塞進1枚黑色膠囊後,被人帶着偷渡進入西雙版納。随後乘飛機飛往西安。登機後,他給“上線”發送了前文所述的那條短信。
飛機在昆明機場轉機時,梁某祥感到腹痛,在衛生間把藏在肛門内的1枚黑色膠囊以及吞入腹中的其中39枚黃色膠囊排出,藏在衣服口袋中,飛往西安。飛機到達西安鹹陽國際機場後,梁某祥在機艙内被民警抓獲。在之後的審查過程中,梁某祥排出其餘膠囊。
經查,梁某祥所涉的63粒黃色膠囊毒品以及一大粒黑色圓柱條形毒品,總淨重259.9782克,均檢出海洛因成分。
被人騙去運毒 為了萬元冒險
當天,與梁某祥一同被宣判的,還有3起運輸毒品案的被告人,他們都是通過人體藏毒,乘坐飛機來到西安,被民警在機場抓獲的。
2018年6月初,被告人劉某在互聯網上找工作時,與毒販發生聯系,随後根據毒販安排,偷渡至緬甸。在緬甸采用吞食方式,利用人體運輸毒品至重慶市。2018年7月中旬,劉某在回家後,又根據毒販的安排,再次前往雲南省孟連市偷渡至緬甸。8月9日,劉某在緬甸吞食了36粒藍色外包裝柱狀毒品疑似物後,被安排入境,從雲南西雙版納乘坐航班至麗江,後轉機飛往西安鹹陽國際機場。當日23時許,被民警抓獲。
後鑒定,被告人劉某排出的36粒藍色外包裝柱狀毒品,總淨重288.6912克,含海洛因成分。
2018年10月,被告人楊某在網上找到一份去雲南做路建的工作,之後被帶着偷渡出境。當年10月29日,楊某在緬甸孟平吞下58包毒品,偷渡至雲南西雙版納,經重慶轉機飛往西安,在機場被民警抓獲。在審查過程中,被告人楊某陸續排出58包黃色條狀毒品。經鑒定:所送檢材總淨重345.0608克,檢出海洛因成分。
被告人王某通過互聯網結識一名叫“老李”的人,該人許諾1萬元的報酬,讓他帶毒品至西安。2019年1月22日,王某體内攜帶毒品,乘坐飛機由昆明飛往西安。後被公安民警在西安鹹陽國際機場T3航站樓抓獲。抓獲後王某從體内共計排出毒品61粒。經鑒定:該61粒毒品總淨重344.4614克,檢出海洛因成分。
4人都獲刑15年 最小運毒者才22歲
在判決書中,三秦都市報記者看到,這4名被告人最小的不過22歲,最大的也才32歲。被告人楊某、劉某均稱,運毒時遭到不同程度逼迫。
楊某稱,自己被威脅“不幹就弄死你在緬甸”,并被逼拍下了“自願運毒”的視頻,吞食毒品前,還做了兩天吞蘋果的練習。劉某稱,自己第一次往重慶運毒時,因不從被多次毆打,同樣被威脅“不幹就要了你的命”,對方持有刀和槍。但令人唏噓的是,兩人在入境後均未選擇報警,而是任人擺布。尤其是劉某,第一次運毒結束後,他選擇了繼續在這條不歸路上行走。
值得一提的是,楊某和劉某,均是在網絡上找工作,按對方要求到了約定地點後,才知道所謂的“工作”乃人體運毒。1995年出生的楊某,被騙去前一個月,剛從部隊退伍。
蓮湖法院經審理認為,4名被告人違反國家毒品管理規定,采取人體藏毒方式運輸毒品,其行為均構成運輸毒品罪,其中3被告人為由境外偷渡運輸。4名被告人運輸毒品均為海洛因,重量均為250克以上,一審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财産5萬至6萬元不等。
辦案法官提醒:網絡求職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輕信高收入、無壓力等招聘信息,以防誤入不法組織的圈套。若發現毒品應及時報警,将危害降到最低。
三秦都市報記者 張晴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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