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淨額是指現金收入量和支出量的差額。企業經營的現金流有三種,分别是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籌資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企業财務會計報告條例》第十一條指出:“現金流量是反映企業會計期間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報表。現金流量應當按照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出類分項列出”。因此,現金流量表對資産負債表和利潤表,是一個有益的補充。
通常,現金流量的計算不涉及權責發生制,會計造假不容易。就如虛假的合同能夠簽出利潤,但簽不出現金的流量。
在關聯交易操作利潤時,往往也會在現金流量方面暴露有利潤而沒有現金流入的情況。所以,利用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去分析公司的獲利能力,比每股盈利更加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