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布時間不同:
(1)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标準發布時間是2005年12月30日。
(2)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标準發布時間是2013年9月17日。
2、内容不同:國四的汽車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氫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通過更好的催化轉化器的活性層、二次空氣噴射以及帶有冷卻裝置的排氣再循環系統等技術的應用,控制和減少汽車排放污染物到規定數值以下的标準。國五标準排放控制水平相當于歐洲正在實施的第5階段排放标準。歐盟已經從2009年起開始執行,其對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懸浮粒子等機動車排放物的限制更為嚴苛。從國Ⅰ提至國Ⅳ,每提高一次标準,單車污染減少30%至50%。
3、嚴格性不同:相比國四标準,新标準輕型車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25%,重型車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43%。按照上海市機動車年度注冊登記總量35萬輛左右計算,預計年度新增車輛可以減少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1000噸左右。另外,國内國五标準排放控制水平相當于歐洲正在實施的第5階段排放标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