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車還沒過戶可以退錢,但是要依據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除非是出現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以及對方違約導緻車輛沒有過戶的,可以解除合同退錢,且買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緻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緻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随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