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構法是一種較為先進的頂涵施工方法,是在保留傳統頂涵施工、 橋涵結構路側預制工藝的基礎上,對結構頂進支護方法進行了重大改革,将明挖開槽改為地下暗挖盾構支護,暗挖推進減低了施工對行車的影響。盾構由鋼柱、鋼梁、盾殼、子盾構、液壓推進系統、輔助機構六大部分組成。裝配在第一節框架橋前端的盾構,作為帶土頂進時掘進面與路基的施工支護,同時也擔負頂推導向。盾構法施工的基本條件:
1、線位上允許建造用于盾構進出洞和出碴進料的工作井;
2、隧道要有足夠的埋深,覆土深度宜不小于6米;
3、相對均質的地質條件;
4、如果是單洞則要有足夠的線間距,洞與洞及洞與其它建構築物之間所夾土岩體加固處理的最小厚度為水平方向1米,豎直方向1、5米;
5、從經濟角度講,連續的施工長度不小于3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