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法三章》,我國曆史上最早的“安民告示”,這是漢代最早的立法。文章簡明扼要,隻用了99個字就全面、準确地說明了自己的政策,其中著名的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者抵罪。”僅僅10個字,就已樹立起了新政權威嚴天下、取信于民的形象,“約法三章”為後人所借鑒和應用。
原文:
漢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諸侯至霸上召諸縣父老豪傑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謗者族,偶語者棄市。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谕之。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獻饷軍士。沛公又讓不受,曰:“倉粟多,非乏,不欲費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為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