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規定,複婚後再離婚的手續與離婚手續是一樣的,主要是離婚的方式而定,如果是協議離婚的,簽訂離婚協議書後,辦理離婚登記。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系,通過法律程序解除夫妻關系。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律規定合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根據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确認雙方自願并對子女和财産問題已經有适當處理的,應當辦理離婚登記并發給離婚證。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離婚後子女撫養或财産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起訴,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審理後,調解或者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綜上,《婚姻法》沒有規定複婚後不可以再離的,離婚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