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起訴書可針對起訴書,提交自已的答辯狀,答辯要在限期内提交;被告人不答辯,不影響法院照常審理案件,
有反訴因素的,可以在答辯中提出反訴,如認為受訴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可以在答辯期内提出管轄異議申請,針對原告的起訴,準備好相應的證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收到法院起訴書可針對起訴書,提交自已的答辯狀,答辯要在限期内提交;被告人不答辯,不影響法院照常審理案件,
有反訴因素的,可以在答辯中提出反訴,如認為受訴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可以在答辯期内提出管轄異議申請,針對原告的起訴,準備好相應的證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