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不算是個人住宅,因為公房,它是指國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産權歸國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設,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業建設的住宅,向該企業職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變為私房。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兩類房均為使用權房。
公房是相對于所有權屬于個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個人隻有承租權而沒有所有權。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許範圍内,對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但沒有所有權意味着不算是個人住宅。房産的産權,也就是産權人擁有房産的所有權、占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産權人可以将房産出售、出售、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