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
根據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财産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産停業、沒收财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财産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财産的;
(四)造成财産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屬于。
根據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财産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産停業、沒收财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财産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财産的;
(四)造成财産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