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駕駛證不再是12分,車輛不再“年檢”……》
的網文引發許多網民轉發關注
這篇網文稱
公安部通知全國範圍内提高駕駛證的分數
不再是原來的12分
車主可通過答題、學習
或者舉報違章增加自己的駕駛證分數
最高可增加6分
增加的分可用于處理一些簡單的交通違章
一些汽車行業自媒體推波助瀾
将相關政策拼拼湊湊
加上一個假的發布會圖片
以此博取網友眼球
對此
南昌市公安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
文章不實!
目前南昌市公安交管部門
仍嚴格按照“滿12分制”相關規定
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記分管理
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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