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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工作主要負責什麼 工作内容有哪些
護理工作主要負責什麼 工作内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10-15 21:41:38

  護理工作主要負責的有: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巡視病房,危重病人床頭交接,清點用物、核對全日醫囑,做好特殊檢查及手術前準備工作、按時測體溫、脈搏、呼吸、血壓,按常規做好治療、注射及給藥等。

  護理員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1、護理員在護士長領導下和護士指導下進行工作。

  2、護理員擔任病人生活護理和部分簡單的基礎護理工作,不得從事臨床護理技術操作。

  3、随時巡視病房,應接病人呼喚,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協助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進食、起床活動及遞送便器等。

  4、護理員做好病人入院前的準備工作和出院後床單、鋪位的整理以及終末消毒工作。協助護士搞好被服、家具的管理。

  5、及時收集送出臨時化驗标本和其它外送病人工作。

  護理員的崗位職責有哪些

  1、在院長、主管院長領導下,負責全面護理工作,拟定全院護理工作的長遠規劃和具體計劃,經院長、主管院長審批後實施,并檢查護理工作質量,按期總結彙報。

  2、負責制訂和組織修改全院護理規章制度、護理常規、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及護理質量标準,使各項都有準則,并嚴格督促執行和檢查。

  3、深入科室,對搶救危重病員的護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4、負責拟定在職護士培訓計劃及落實措施,組織全院護理人員的業務技術訓練。

  5、掌握全院護理人員的工作、思想、學習情況。負責院内護理人員的調配,并向院長提出護理人員升、調、獎、懲意見。對于護理人員發生的差錯事故,可與各科室共同研究處理。

  6、審查各科室提出的有關護理用品的申報計劃和使用情況。

  7、提請總務科安排有關護士生活上問題。

  8、檢查、指導手術室、供應室管理,使之逐步達到制度化、常規化、規範化。

  9、負責實習學習的管理帶教,按時完成實習計劃。

  10、主持召開全院護士長會議,分析護理工作情況,并定期組織護士長相互檢查學習和交流經驗,不斷提高護理質量。

  11、組織領導全院護理科研工作及護理新技術推廣。

  12、組織全院護士兩年一次的注冊審核、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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