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條“上海發布三胎生育慰問标準”的消息上了熱搜。有網友提出,标準缺乏細則;也有網友解讀說,市級慰問标準才1000元,似乎不高。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求證發現,發布慰問标準的主體單位是上海市總工會,通知全稱為《關于基層工會做好第三胎生育慰問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換句話說,這是工會組織對員工生育的慰問标準,并不能簡化成某些自媒體所稱的“上海發布三胎生育慰問标準”。
在标準實施方面,上海市總工會通過其微信公衆号“申工社”發布了《通知》全文,明确基層工會在會員生育第三胎時可給予實物慰問,慰問标準不低于第二胎,各單位根據實際,經相關民主程序确定。同時明确,生育第三胎的父母雙方均可在各自單位工會享受慰問。
上海市總工會微信公衆号“申工社”截圖(下同)
對于實物慰問的具體标準,《通知》也指出,參照的是《上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滬工總财﹝2018﹞96号)(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申工社”還鍊接了《實施辦法》原文。
《實施辦法》指出,該文件“對工會經費用于服務職工的各項開支,做了全面、細緻、具體的規定,使基層工會便于操作,也有利于工會經費的規範管理。”其中,關于工會會員結婚、生育的慰問表述為:“工會會員結婚、生育可以進行慰問,結婚生育頭胎時,可進行實物慰問,标準每人不超過800元,生育二胎的不超過1000元”。
《實施辦法》還明确,“本實施辦法适用于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單獨或聯合建立的基層工會委員會。”
可見,此次上海市總工會發布的三胎生育慰問标準清晰且具備操作細則。
欄目主編:任翀 文字編輯:任翀 題圖來源:圖蟲 圖片編輯:蘇唯
來源:作者:任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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