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報銷數額以女職工産前或計劃生育手術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生育津貼發放标準一般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女方生育險可報75%,男方生育險可報50%,隻能報一方。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産400元、順産2400元、難産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僅限女方享受。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五條
女職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産假。産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或流産後,由本人或所在企業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産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