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費者權益日曆年主題盤點
2010年:消費與服務
2011年:為消費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務
2012年:消費與安全
2013年:讓消費者更有力量
2014年:新消法新權益新責任
2015年:攜手共治暢享消費
2016年:新消費我做主
2017年:網絡誠信消費無憂
2018年:品質消費美好生活
2019年:信用讓消費更放心
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
2021年:守護安全暢通消費
2022年:共促消費公平
消費者享有哪些權利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産品質量法》《民法通則》等法律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主要享有以下權利: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權、獲得知識權、人格尊嚴權和監督舉報權。
3·15維權小知識之幾個“時間”
“7日”:産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15日”:産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為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商品。
常見的霸王條款有哪些
快遞篇:“先簽後驗收”;“因節假日造成的延誤,承運人不承擔責任”;“超過30天不提貨者,本公司有權自行處理”;“易腐爛物品在途中損壞、腐爛,本公司概不賠償”等。
餐飲篇:“本店謝絕自帶酒水”;“禁止攜帶外來食品進入”;“包間設置最低消費”;“消毒餐具需消費”等。
購物篇:“存包丢失概不負責”;“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商家所以”;“買一送一,特價商品不包退換”;“售出商品,概不退還”;“打折商品不退不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