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7日)上午,浙江省質監局受國家質檢總局委托,依據《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的規定,組織杭州市質監局、西湖、拱墅、江幹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杭州市區的浙江金湖機電有限公司、杭州金昌杭德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東風日産杭州元通友通專營店、浙江元通風行汽車有限公司等4家銷售服務公司開展缺陷汽車召回監督檢查。
據浙江省質監稽查總隊總隊長方華介紹,本次監督檢查行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促進汽車生産或經營單位進一步落實好産品質量,切實履行汽車産品召回的義務,把對消費者負責落到實處。這次監督檢查的重點是東風汽車生産的天籁,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生産的BMW3系,東風柳州汽車有限公司生産的景逸,廣汽吉奧汽車有限公司生産的吉奧等汽車,因缺陷問題主動召回開展情況和實際效果,内容包括停止銷售缺陷汽車情況、通知車主和配件情況等。
總體來看,在今天的檢查中4家單位基本都能按照廠家備案的召回計劃實施召回,但還是發現一些問題:如,執法人員在檢查杭州金湖機電有限公司、杭州金昌杭德汽車服務有限公司2家寶馬4S店時發現,部分車主并未接到這2家4S店召回的通知,導緻車主不能及時更換缺陷配件的情況。同時,兩家4S店還存在沒有庫存配件的情況。
同時,7日當天,在浙江省質監局的統一組織和部署下,全省各市級質監部門聯合縣(區)市場監管部門,對轄區内的天籁、陽光、藍鳥,寶馬、景逸、吉奧等缺陷汽車召回實施場所(銷售服務公司)同時開展召回情況監督檢查,全省質監系統共出動330人次,檢查寶馬、天籁等汽車銷售服務公司共66家,涉及缺陷汽車13000輛左右。
根據今天全省的檢查情況來看,還是有部分銷售服務公司存在召回措施不到位的情況:一是未及時通知車主及時前來維修或後續通知不到位。二是缺少召回需更換的配件。三是部分車型由于生産年份較早存在召回率比較低的情況。
檢查現場,執法人員對上述汽車銷售服務公司現場提出整改要求,并做了檢查記錄。下一步,浙江省質監局将把監督檢查情況上報質檢總局,進一步督促生産企業及召回實施場所切實履行好缺陷汽車的召回義務,對有違反《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拒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召回義務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
[浙江新聞+]
汽車的缺陷問題:
天籁、陽光、藍鳥汽車:副駕駛氣囊的氣體發生器因氣密性不良導緻在高溫、多濕的環境下長期使用過程中,大氣中的水分進入氣體發生器内部,氣體發生劑吸收濕氣,在氣囊展開時,氣體發生器容器就可能發生破損、飛散使乘員受傷。
寶馬汽車:駕駛員側正面安全氣囊在高溫、多濕的環境下長期使用過程中,水汽有可能進入氣體發生器内,極端情況下,氣囊不能正常打開,氣體發生器的金屬外殼會被撕裂,可能傷及車内人員。
吉奧汽車:前碰撞傳感器内置芯片,吸收空氣中的水汽可能導緻芯片分層,影響元器件穩定性,無法保證碰撞傳感器輸出正确加速電信号。
景逸汽車:燃油泵回油管開裂,存在回油管滲油或漏油的風險
據統計,2017年上半年,我國共實施143次召回活動,涉及車輛476.01萬輛。其中,受質檢總局缺陷調查影響,相關汽車産品生産者共實施召回19次,涉及數量160.23萬輛,占2017年上半年汽車召回總數量的33.66%。自2004年缺陷汽車産品召回制度實施至今,我國已累計實施汽車召回1440次,涉及車輛已超過4000萬輛,達到4144.98萬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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