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感器的定義:國标GB7665-87對傳感器下的定義是:“能感受規定的被測量并按照一定的規律轉換成可用信号的器件或裝置,通常由敏感元件和轉換元件組成”。
2、傳感器是一種檢測裝置,能感受到被測量的信息,并能将檢測感受到的信息,按一定規律變換成為電信号或其他所需形式的信息輸出,以滿足信息的傳輸、處理、存儲、顯示、記錄和控制等要求。它是實現自動檢測和自動控制的首要環節。
3、傳感器的分類組成
4、按傳感器的物理量分類,可分為位移、力、速度、溫度、流量等傳感器。
5、按傳感器工作原理分類,可分為電阻、電容、電感、電壓、霍爾、光電、光栅、熱電偶等傳感器。
6、按傳感器輸出信号的性質分類,可分為:開關型傳感器;模拟型傳感器;脈沖或代碼的數字型傳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