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證是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簡稱。分為全網SP證和地網SP證。申請經營許可證是在工信部申請,全網SP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是5年,全網SP許可證在工信部辦理全網SP續期,地網SP許可證在各省通信管理局辦理地網SP續期。
移動網增值電信業務的接入專項是指建立與移動網絡直接連接的服務平台,為移動網增值電信業務的業務專項經營者提供接入移動網絡的服務,定位服務等各種增值服務的業務。(包括内容服務、娛樂、遊戲、短信、彩信,WAP、鈴聲下載,商業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務)信息服務業務面向的用戶是固定通信網絡用戶、移動通信網絡用戶、因特網用戶或其他數據傳送網絡的用戶。
SP證分為全網SP證和地網SP證,所謂的全網SP證是經營全國範圍SP業務資質,地網SP證是經營公司所在省份的SP業務資質,這兩者的區别就是經營範圍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