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随州市低保标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标準
根據2021年5月31日《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2021年全市低保保障标準特困供養标準和孤兒養育标準的通知》(随政辦發【2021】17号),從 2021年6月1日起調整。
一、2021年随州市低保标準:城市,随縣、廣水、大洪山景區525元/人/月,曾都、高新636元;農村,随縣、大洪山景區452元,廣水428元,曾都、高新536元。
二、2021年随州市特困人員供養标準:城市,随縣、廣水、大洪山景區1050元/人/月,曾都、高新 1272元;農村,随縣、大洪山景區860元,廣水813元,曾都、高新1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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