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終獎的計稅方式近日引起熱議,據悉,國家将出台新的年終獎計稅方法,并且從明年1月1日起就正式實施。而根據介紹,這新舊兩種計稅方法将會讓大家到手的獎金相差上萬,那麼2021年終獎兩種計稅方式的區别究竟如何呢?下面來具體了解看看吧。
簡單來說就是:
今年年底前,繳納個稅有兩種計稅方式,即單獨計稅和合并計稅。
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隻有合并計稅一種方式了。
那麼兩種計稅方式,相差多大呢?
1、對于工資高于年終獎的人來說:
以一位年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收入扣除三險一金、6萬元起征點、專項附加扣除等後的計稅稅基)15萬元的個人為例,假設他的年終獎為3萬元,如果合并計稅(也就是今年以後的計稅方式),這3萬元适用20%的稅率,繳納個稅為6000元,也就是最終拿到手的年終獎是2.4萬元。
上述個人同樣的情況,假設單獨計稅(今年仍可選擇的計稅方式),這3萬元年終獎适用3%的稅率,繳納個稅為900元,最終拿到手的年終獎是2.91萬元。
因此在上述的案例中,年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的個人,今年可以比明年比少交5100元個稅。
2、對于年終獎高于工資的人來說: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征額等,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年終獎27萬元。如果單獨計稅,小李年終獎共需繳稅52590元,工資繳稅900元,合計53490元。
如果合并計稅,則共需繳納個稅43080元。
對小李來說,兩種計稅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總結一下,單獨計稅适用于工資高于年終獎的員工,合并計稅則适用于年終獎較多的員工。
以上就是關于2021年終獎兩種計稅方式的區别介紹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