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營業規則第八十條:由于計費計量的互感器、電能表的誤差及其連接線電壓降超出允許範圍或其他非人為原因緻使計量記錄不準時,供電企業應按下列規定退補相應電量的電費:
互感器或電能表誤差超出允許範圍時,以0誤差為基準,按驗證後的誤差值退補電量。退補時間從上次校驗或換裝後投入之日起至誤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時間計算。
供電營業規則第八十條:由于計費計量的互感器、電能表的誤差及其連接線電壓降超出允許範圍或其他非人為原因緻使計量記錄不準時,供電企業應按下列規定退補相應電量的電費:
互感器或電能表誤差超出允許範圍時,以0誤差為基準,按驗證後的誤差值退補電量。退補時間從上次校驗或換裝後投入之日起至誤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時間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