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員分為九品,每品有正、從之分,共十八個等級。
正一品:太師、太傅、太保、大學士、領侍衛内大臣;
從一品:少師、少傅、少保、各部院尚書、都察院左右都禦史、将軍;
正二品:各省總督、各部院左右侍郎、副都統、總兵;
從二品: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總督、各部院左右侍郎、副将;
正三品:左右副都禦史、通政司通政使、各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參将;
從三品:光祿寺卿、太仆寺卿、各省鹽運使;
正四品:通政司副使、各寺少卿、各省道員;
從四品:翰林院學士、國子監祭酒、各省知府 ;
正五品: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六科給事中、各部院郎中、直隸州知州;
從五品:各道監察禦史、各部員外郎、各省知州、守禦所千總;
正六品:國子監司業、京府通判、門千總、京縣知縣;
從六品:直隸州州同、部千總;
正七品:京縣縣丞外縣縣長、各府學教授;
從七品:中書、國子監博士;
正八品:翰林院典簿、府州縣訓導;
從八品:邢部司獄、巡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