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底稿必須同時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被審計單位名稱;審計項目名稱;審計項目時間或期間;審計過程記錄;審計結論;審計标識及其說明;索引号及頁次;編制者姓名及編制日期;複核者姓名及複核日期;其他應說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