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執業藥師證書的人員可以在藥店執業、售藥,可以評定職稱,可以升職加薪或自己開店,可以申請個稅專項扣除。根據相關規定,有執業藥師證才可以為患者提供藥品咨詢和藥事服務,有執業中藥師證才可以賣中藥飲片,零售藥店和醫院藥房營業期間必須由執業藥師指導用藥。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主管藥師或主管中藥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擇優聘任。
藥店、藥企方面,普通職員一般是鼓勵考證,有證有獎金或者加薪;管理者和老闆,或者法人,新GSP明确規定必須要有證,否則各種撤銷資格。企業質量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曆、執業藥師資格和3年以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曆;企業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應當具有執業藥師資格;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
2019年起,在個稅專項扣除的繼續教育裡,執業藥師證書已成為個人所得稅扣除項了,可申請每年3600元的個稅專項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