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特崗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分為包括教育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兩個科目,包括學科知識、教育理論、教育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内容;面試形式為試講,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教育教學能力和儀表舉止等。
面試人員按照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參加面試的人數與設崗縣(市)設崗學校學科崗位拟招聘人數的比例為2:1。按照此比例确定同一崗位最後一名面試人員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參加同一學校同一學科崗位面試的人數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參加該學科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實際人數進入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