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成年孩子一般不需要判決歸誰撫養,因為孩子已經成年後,父母沒有撫養的義務,自己獨立生活。如果孩子已經成年但還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或者有需要給付撫養費的法定情形的,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