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額是指納稅人轉讓房地産所取得的收入,減去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所支付的土地價款、土地開發成本、地上建築物成本及有關費用、銷售稅金等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後的餘額。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币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産的行為。
增值額是指納稅人轉讓房地産所取得的收入,減去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所支付的土地價款、土地開發成本、地上建築物成本及有關費用、銷售稅金等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後的餘額。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币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産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