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送審查起訴之前(也就是偵查階段)律師是沒權查閱卷宗的,隻有案卷到了檢察院,律師才有權利申請查閱卷宗。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制上述材料。
在移送審查起訴之前(也就是偵查階段)律師是沒權查閱卷宗的,隻有案卷到了檢察院,律師才有權利申請查閱卷宗。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