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是指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目标,節能服務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将會影響八個重點高耗能行業,包括鋼鐵、水泥、冶金、焦炭、電石、煤炭、玻璃、電力行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節約能源(以下簡稱節能),是指加強用能管理,采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以及環境和社會可以承受的措施,從能源生産到消費的各個環節,降低消耗、減少損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費,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