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公證的遺囑有效。公證并不是遺囑生效的必備條件,遺囑隻要具備下列條件就是有效的:
1、遺囑内容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2、立遺囑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4、遺囑中所處分的财産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财産。
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僞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無效。(《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