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須的,借款人在借條上隻簽了字或者蓋了章沒按手印,仍然有效。當事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時間為雙方簽字或蓋章之際。所以借貸合同自借貸雙方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時即成立。當借款人/欠款人寫下借條并簽上自己的名字時,這個借條就已經成立且具有法律效力了,并不是按下手印時才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