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證本身是不分等級的,隻有4種不同種類的許可證
(1)煙草專賣生産企業許可證;
(2)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
(3)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
(4)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了不予發放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幾種情形,其中一項為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經營卷煙的不予發證。
一般來說,經營化工、化肥、農藥、油漆、鞭炮、散裝汽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揮發商品的場所,應認定為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經營卷煙的場所。因此,您的煙花爆竹店按規定不予設置煙草零售點。
2014年,國家煙草專賣局針對加油站便利店申請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下發了專門文件。文件規定,具備安全保障措施的加油站便利店不屬于《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的基于安全因素不予核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範圍。
因此,不存在安全隐患又符合其他法定辦證條件的加油站便利店,可以按照“一店一證”的原則核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