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沒有晚婚年齡的規定。隻是現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晚婚,人們通常會覺得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晚婚年齡與法定婚齡不同,晚婚不具有強制性的,而隻是鼓勵性、提倡性的結婚年齡。晚婚的概念很簡單,比法定日期晚了就是晚婚。
為什麼要提倡晚婚
晚婚有利于家庭生活的安排。青年人20出頭剛剛長大成人,經濟上有些還沒有完全獨立,如果立即結婚生育,必然造成經濟上的拮據。如果實行晚婚,待經濟上積蓄稍多一些再養育孩子,就可以為婚後的家庭生活創造良好的條件。晚婚有利于子女教育。所以說提倡晚婚,不僅是為了控制人口的需要,也是符合青年人本身利益的。因此,青年人不宜過早地結婚。
提倡晚婚的好處?
晚婚可以縮短婦女的生育期,有利于減少生育量,拉長兩代人的間隔,相對減少同一時點生存的人口數目。 晚婚是實行計劃生育和控制人口增長的重要内容之一。晚婚還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質。青年時期是長身體、長知識的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