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6、45萬平方公裡。
1858年《中俄瑷珲條約》,侵割黑龍江以北60萬平方公裡的土地;1860年《中俄北京條約》割占烏蘇裡江以東40萬平方公裡的土地;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侵占了中國西部44萬多平方公裡的領土;1881年《中俄伊犁條約》并根據該約中關于修改南、北疆邊界的原則規定,于光緒八年到十年強迫清政府訂立了伊犁界約、喀什噶爾界約、科塔界約、塔爾巴哈台西南界約和中俄續勘喀什噶爾界約等5個勘界議定書,分段重新勘定了中俄西段邊界,割占了塔城東北和伊犁、喀什噶爾以西約7萬多平方公裡的中國領土,被沙俄和蘇聯策動獨立的外蒙古面積156、65萬平方公裡;1892年沙俄侵占薩雷闊勒嶺以西帕米爾高原2萬餘平方公裡中國領土;道光末年被英屬印度侵占的西藏拉達克地區,計9、8萬平方公裡;1917年沙俄吞并中國蒙古唐努烏梁海地區,計17萬平方公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