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是我國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自考文憑效力與個人的努力程度相關,成績合格後由主考學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聯合頒發大學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曆,符合條件者由主考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主要考試科目有基礎理論課程,包括生理心理學、認知心理學、心理實驗設計和心理學史;應用心理學課程,包括臨床心理學、變态心理學和心理治療;社會心理學課程,包括人力資源管理、人事測量、市場調查、消費與廣告心理學、工程心理學和環境心理學三門。
自考心理學通常在考前一個月報名,時間是在每年的四月份和十月份的第三個星期,在星期六和星期天開始報名,報名後即可參加心理學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