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訴訟費用繳納辦法》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舉證方支付的鑒定費用,僅僅指在訴訟過程中由舉證方先墊付,如果最後确定責任在于哪方則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結後會在裁判書中确定由哪方最後支付。
其次,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是訴訟費用承擔的一般原則。是對敗訴方消耗司法資源的一種制裁,是基于司法資源與訴訟費用相一緻的原理,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體濫訴,減少和防止司法資源無味的浪費,維護國家主權和其經濟利益。
最後,受害人的傷殘鑒定行為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權利和責任,使訴訟順利進行,其鑒定結果也與被告的違法行為有因果關系。當事人進行的是有根據、有必要的鑒定,因此支付的相關費用理應由加害人承擔。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