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市地處海南省西南部,環北部灣城市群城市,曆史悠久,資源富饒,基礎厚實,後發優勢凸顯。行政區劃始于西漢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一百一十年始設九龍縣,隋朝改稱感恩縣,解放後縣城定址黎族東方峒,因而稱謂東方黎族自治縣,一九就七年撤縣設市。
東方市是海南西南部的經濟中心,市區駐地八所鎮,市内有著名港口八所港,海南粵海鐵,海南高速,海南西環高鐵均通過市内,海岸線長八十四點四公裡,有八港七灣,灘塗面積一千一百二十五點三公頃。
行政人口:東方市土地面積兩千兩百五十六平方千米,轄十個鄉鎮、一百九十二個村、兩個農場。人口四十三點五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