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分人認為,安全帶就是“拉過來,扣上去”這麼簡單。其實,發生碰撞事故時,安全帶能将駕乘人員牢牢縛在座椅上,配合安全氣囊的緩沖保護,可以将撞擊引起的傷害大大降低。
那麼,你真的會系安全帶嗎?
4月27日,山西北部遭遇較強雨夾雪天氣,G55二廣高速山西境内部分路段濕滑,且伴有積雪。一輛廂式貨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突然打滑失控,随即猛烈撞上中央護欄并側翻。事故造成該名貨車司機當場死亡。
(事故發生時行車記錄儀畫面)
為什麼貨車司機會遭遇如此慘烈的後果?
根據交警勘查發現,司機将安全帶的肩帶套在身上,腰部的橫帶被壓在身後。該車前擋風玻璃碎裂,司機被從擋風玻璃甩出車外。正是這麼一個“動作”,導緻安全帶沒能發揮作用,從而使司機失去了生命。
這些系安全帶的方法是錯誤的!
錯誤一:肩部過高式系法
将安全帶位置系得過高,貼着頸部,發生事故時,安全帶可能會割傷頸部,造成頸部損傷。
錯誤二:肩部過低式系法
有人為了舒适,将安全帶位置系得過低。當車輛發生碰撞時,車内駕乘人員身體前傾,系得過低的安全帶容易滑落,無法限制身體前傾達到固定保護的效果。
錯誤三:腹部式系法
部分人因為系安全帶會産生緊繃或不适感,将安全帶系到腹部,發生碰撞,身體不受控制前傾,撞擊時會緊勒腹部,導緻内髒受傷。
錯誤四:腋下式系法
将安全帶放在腋下,一旦發生碰撞,因為肩部沒有固定,腋下的安全帶會滑到小腹,勒緊小腹擠壓内髒引起内髒出血,而頭部很有可能會撞到前擋風玻璃,非常危險。
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帶?
不系安全帶将面臨什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車人員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駕駛人應當督促乘坐人員使用安全帶。駕駛人不得在乘坐人員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一)在機動車道内未按照規定車道行駛,或者變更車道時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十一)駕駛人或者乘坐人員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請全程、全員、規範系好安全帶!
素材來源:廣東交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