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協議有兩個版本,分别是:IPV4和IPV6。
IPV4:網際協議版本4(英語: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4,IPv4),又稱互聯網通信協議第四版,是網際協議開發過程中的第四個修訂版本,也是此協議第一個被廣泛部署的版本。IPv4是互聯網的核心,也是使用最廣泛的網際協議版本,其後繼版本為IPv6,直到2011年,IANA IPv4位址完全用盡時,IPv6仍處在部署的初期。
IPV6:IPv6是英文“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互聯網協議第6版)的縮寫,是互聯網工程任務組(IETF)設計的用于替代IPv4的下一代IP協議,其地址數量号稱可以為全世界的每一粒沙子編上一個地址。
由于IPv4最大的問題在于網絡地址資源不足,嚴重制約了互聯網的應用和發展。IPv6的使用,不僅能解決網絡地址資源數量的問題,而且也解決了多種接入設備連入互聯網的障礙。
互聯網數字分配機構(IANA)在2016年已向國際互聯網工程任務組(IETF)提出建議,要求新制定的國際互聯網标準隻支持IPv6,不再兼容IPv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