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正常報捕後批準逮捕是需要三個工作日之内的,如果是情況特殊的提請審查批準的,要延長一到四天。對于流竄作案或者是案件重複以及同夥作案的有重大嫌疑的犯罪分子在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到一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内,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如果正常報捕後批準逮捕是需要三個工作日之内的,如果是情況特殊的提請審查批準的,要延長一到四天。對于流竄作案或者是案件重複以及同夥作案的有重大嫌疑的犯罪分子在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到一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内,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