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民航有關規定:供醫用的小型氧氣瓶不允許随身攜帶上飛機,也不允許作為交運行李托運。旅客如因病在航班上需要随身攜帶急救氧氣袋,應持醫生或本單位證明,事先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請,經航空公司同意後,才可攜帶一至兩袋。在接受安全檢查時,旅客應主動出示證明并有患者同行才可攜帶上飛機。
氧氣瓶使用注意事項:氧氣瓶與明火距離應該不小于10米、不得靠近熱源、不得受日光暴曬。
宜存放在幹燥陰涼處,氣瓶不得撞擊。 氧氣瓶嘴、吸入器、壓力表、及接口螺紋嚴禁沾有(染)油脂。
氧氣瓶在運輸和裝卸時,要關緊瓶閥,擰緊帽蓋,輕移輕放,不得碰撞滑滾,抛甩墜落。
供氧器在移動、停放、使用過程中,請注意瓶體和閥門的保護,防止氣瓶傾倒,以免造成附件的損壞。
使用中如發現漏氣,請立即關閉氣瓶閥門。
請不要自行修理。
嚴禁私自拆卸氧氣瓶閥、閥門開關、壓力表等閥上的零部件。
用戶嚴禁私自充裝氧氣。
氧氣瓶充氣壓力不得超過規定壓力,嚴禁超裝;氣瓶每3年檢驗一次,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檢驗在充氣單位進行。
氧在液态和固态時是藍色,故氧氣瓶身塗藍色漆,但是氧氣瓶内的氧氣是以高壓氣體的形式存在而并非液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