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辦理的,為貫徹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保障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居民同等的出入境權益,公安部決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居住證制度的縣級以上城市,施行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的便民利民措施。公安部委托居住證持有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代其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接收申請材料,并制發出入境證件。出入境證件申請仍由居住證持有人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将在受理申請後的30日内簽發出入境證件。居住證持有人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向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