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雖然是以公民的身份證編碼作為其識别标準的,但是社保卡不具有驗證當事人身份的功能。社保卡代表當事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障法》等法律法規交納了社會保險,而身份證是在公民任何時候都可以證明身份的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社會保障卡,是指面向社會公衆發行,主要應用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集成電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權益的電子憑證,具有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基本功能。
社保卡雖然是以公民的身份證編碼作為其識别标準的,但是社保卡不具有驗證當事人身份的功能。社保卡代表當事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障法》等法律法規交納了社會保險,而身份證是在公民任何時候都可以證明身份的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社會保障卡,是指面向社會公衆發行,主要應用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集成電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權益的電子憑證,具有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基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