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寫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憑證性應用文。欠賬不還并且還沒有欠條的可以起訴,但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借貸關系:1、先向欠錢人催要欠款,交談過程中應當明确說清楚存在的借貸關系,并且錄音留作證據;2、可以尋找其他能夠證明借款的證據,如證人證言、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3、持證據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