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職業資格心理咨詢師培訓鑒定工作的統一要求,已經或準備從事心理咨詢師職業的人員,都應該經過專門的職業培訓,獲得全國統一頒發的心理咨詢師《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相應心理咨詢活動, 國家職業資格鑒定共分五個等級,作為高知識含量的職業,心理咨詢師直接從三級開始鑒定,共分心理咨詢師三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心理咨詢師二級(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心理咨詢師一級(國家職業資格一級)三個等級, 2006年開始,采用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新标準進行資格考試,取消了原來心理咨詢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和高級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的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