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信封第一行寫收信人的地址。字迹要工整,地名要詳細。寫地名要由省、市、縣,一直寫到區、街和門牌号碼。如果是給農村寫信,還要寫上鄉名和村名。信封的左上角畫着六個方格,應在裡面填上收信人的郵政編碼。
2、在信封第二行中間寫收信人的姓名。可以根據收信人的身份,在名字後面寫“同志收”或“先生(女士)收”等,此處應避免寫稱謂,不宜寫“爺爺收”。
3、在信封第三行寫上寄信人的地址和姓名。應在信封的右下角填上寄信人的郵政編碼,信件萬一出現投遞困難的情況,郵局可以憑借這些信息,迅速地把信退還給寄信人。
4、信封正面距右邊55毫米至160毫米、距底邊20毫米以下的區域是條碼打印區,不要在這個區域裡寫字或署名,以免影響投遞。
5、信封上的字不能用鉛筆寫,以防模糊不清;更不能用紅筆寫,因為這是不禮貌的行為。
6、托人轉交的信,在信封上要寫“面交”“煩交”等字樣,在信封第三行的後半行上,寫“某某某托”或“某某某拜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