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認為:雙方都認可的口頭承諾才具有法律效力。而一旦出現矛盾,肯定是有一方不認賬,那麼這個“口頭承諾”也就沒有法律效力了。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可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之外,口頭的承諾也算是合同,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但最大的問題是一但發生争議,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認他的承諾,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法院也難以支持。
法律上認為:雙方都認可的口頭承諾才具有法律效力。而一旦出現矛盾,肯定是有一方不認賬,那麼這個“口頭承諾”也就沒有法律效力了。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可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之外,口頭的承諾也算是合同,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但最大的問題是一但發生争議,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認他的承諾,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法院也難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