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總括而又詳細地反映各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動情況及其結果,在會計實務 中既要設置總分類科目,又要設置明細分類科目。總分類科目,簡稱總賬科目, 亦稱一級科目,是對會計要素的具體内容進行總括分類的科目,是總分類賬戶的 名稱;明細分類科目,簡稱明細科目,是對總分類科目進一步分類的科目,它所 反映的經濟内容或提供的指标比較具體詳細,是明細分類賬戶的名稱。有些總分類科目反映的經濟内容比較廣泛,可以在總分類科目下,先設置二 級科目,在二級科目下再設置明細科目。在設置會計科目時,要結合會計主體經 濟活動的特點并适應經濟的要求,有利于會計核算的進行并保持相對穩定,做到 既全面完整又不相互重疊,還要便于分類、排列和編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