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2月22日消息(總台央廣記者任夢岩)生完孩子後,怎麼坐月子?現在,越來越多的家庭會選擇去月子中心這樣的專業機構去照護産婦和嬰兒。這些機構也大多宣傳他們有專業的團隊、專人負責營養餐,專業醫生護士照顧等。宣傳力度很大,實際上卻問題不斷。僅在本月,廣東、遼甯等地就發生了多起新生兒在月子中心患病事件。月子中心不是醫療機構,隻要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後即可營業。月子中心該怎麼管?
1月27日,廣東佛山的梁女士産下一名女嬰,1月31日出院後入住佛山雪梅月子中心。2月6日,女嬰在月子中心出現腹脹、呼吸急促等現象。2月10日下午,女嬰症狀加重,送醫後出現感染性休克,經兩次轉院治療,目前仍在ICU搶救。梁女士告訴記者,醫院尚未對感染源作出判斷,但出現症狀後,月子中心的所謂“專業醫護人員”并不具備相關專業能力,延誤了孩子最佳的治療時機。
“當時是月嫂在照顧的,她說覺得不太對勁,跟其他的有點不太一樣,所以當時她就向這邊的護士跟管家反映了一下,然後他們過來看了一下孩子的腹脹情況,還有她的大小便,然後詢問了一下我們她的狀态怎麼樣,之後他就說這應該是寶寶比較正常的現象,也不是說特别脹。當時他們說這些護士都是專業的,這一塊我們自己也有疏忽,确實是我覺得雙方都是存在一些問題的。”梁女士說。
△官網截圖
佛山雪梅月子中心官網資料顯示,該月子中心是雪梅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一家由婦産科醫師、助産士、護士及早教老師組成的高素質專業團隊。在梁女士提供的一張廣告宣傳單上,記者看到,雪梅月子中心稱他們的前身是專門的婦科門診部,擁有專業醫護。但是查詢企業工商注冊信息發現,月子中心隻能從事母嬰保健服務(不得開展疾病、診斷治療活動)。
梁女士說,給她出具醫療建議的是月子中心的“管家”,是否有行醫資質,她還不清楚。“他們延誤寶寶最佳治療時機,包括他們有一些護理不當、一些管理方面的失責,我覺得應該針對這些方面對我以及我寶寶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醫藥費。”
對此,雪梅月子中心相關負責人稱,正在跟進相關問題,但并未對下屬工作人員是否具備資質作出回複。
△合同中承諾的醫護服務
春節前,遼甯沈陽一月子會所也出現了多名嬰兒感染新生兒肺炎的情況,部分寶寶因病情嚴重被送入重症監護室。有家長提出質疑:護理中心在發現有新生兒患病後未及時告知家長導緻病情延誤及聚集發病。沈陽市疾控中心此前回應稱,該部分新生兒屬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經檢查發現,該月子中心存在無消毒制度等不規範管理情況。
記者檢索月子中心 嬰兒患病,發現近些年此類報道屢見不鮮。記者在裁判文書網查詢,2020年發布的涉及母嬰中心、月子中心的糾紛案件達126件。
糾紛的背後,是監管的缺失。2017年,相關部門出台過《母嬰保健服務場所通用要求》(下稱《要求》),月子中心算是有了“國标”。但《要求》并非強制标準,任何單位都有權決定是否采用,且違反這類标準也不承擔經濟或法律方面的責任。
此前上海市衛生執法部門接到舉報,前去查處一家月子中心嬰兒患輪狀病毒事件,到了現場,疾控中心工作人員發現自己“無法可依”。“目前也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說月子中心應該要怎麼來監管,疾控中心作為一個衛生防病的專業技術支撐機構還有服務機構,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是我們的本職工作。但我們不是他們的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
而衛健委的工作人員也表示,雖然月子中心宣傳他們有專業的醫療人員,但月子中心并不是醫療機構,也不是法定的公共場合,不涉及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所以月子中心也不是他們的監督管理範疇。“顯然它不是醫療機構,這是社會普遍公認的。現在沒有任何法律、法規、标準讓我們去監管。”
而在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後,經營範圍不再作為商事主體登記事項,而改為備案事項,所以月子中心的備案為“護理機構服務”這一經營項目。除天津、南京等地出台了專門的《月子護理機構服務規範》,對從業人員、機構場所設置有專門規定、确認監管主體外,月子中心的注冊并無強制前提條件。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清遠市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周海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月子中心醫療保健成分占比大,需要醫生、護士等專業人員進行新生兒常見病急救等服務,這些都屬于醫療衛生的從業要求。各地衛生健康部門成為行業主管部門是合理且必要的。建議國家層面出台統一的行業标準,或鼓勵一部分地方先行先試,根據實際情況出台規範發展母嬰照料機構,确定行業内專業學科培訓及從業人員的認定、評核、發證的地方行業标準。在國家和地方尚無行業标準的情況下,周海波建議,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參與推動成立月子中心等母嬰照料機構行業協會,引導行業協會通過制定規章制度、廣泛推行服務承諾、服務公約等方式開展行業自律,規範行業服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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